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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等级的计算标准 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违反法律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日 永城知名律师  Tags: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等级的计算标准,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违反法律

 丁明俊律师,永城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等级的计算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到第10级,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农民误工费参照;农、林、牧、渔业;误工费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A 年龄X≤18岁: 年均消费性支出×年

  B 年龄60岁≤X≤75岁 年均消费性支出×

  C 年龄 X≥75岁 年均消费性支出× 5年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A 年龄 X≤18岁: 年均消费性支出×年

  B 年龄60岁≤X≤75岁 年均消费性支出×年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超过确定期限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违反法律

  只要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协议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认该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就应是有效的。所以,为您整理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内容如下:

  一、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违反法律

  根据之规定,和解协议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和解协议:

  1、签订的合解协议显失公平的;

  2、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

  存在下列情况的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

  2、协议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达成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内容

  1、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确保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如果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应被认为是一种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赔偿协议的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赔偿协议,该赔偿协议就应认定为是无效的。如果赔偿协议的一方是因重大误解而导致了意思表示的不真实,则应认定为是可撤销的赔偿协议;

  由于相对方采取欺诈的手段,故意告知其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而导致一方出现重大误解的情况,这个时候赔偿协议应被认为是无效的,而不再是可撤销的。

  2、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排除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否是显失公平的,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该协议就是有效地,应该被履行。

  3、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保持;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中少列的应当赔偿的事项,虽然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达成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但是,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对少列的赔偿事项,当事人之间并没有达成协议,赔偿权利人可就少列的事项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

  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实质被认为是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仅就一部分达成了协议,而还有一部分没有达成协议,对于达成协议的部分,协议认定有效,赔偿义务人应该履行,对于没有达成协议的部分,被害人可以就没有达成的部分赔偿事项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这是对被害人请求赔偿权利的充分保护。

  4、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时进行实体权利处分行为的情况

  双方当事人如果只是笼统地达成一次性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而没有分项列出各项赔偿金额的,如果赔偿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应当认定为双方当事人已经对实体权利进行了处分,只要这种处分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该处分行为就应被认为是有效的,当事人如果还要反悔,根据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不应被支持。

  5、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的是赔偿义务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当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时,被害人应当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义务。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有关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违反法律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当我们遭受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时候,可以和损害人协商制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因为作为受害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会更倾向于保护受害者,但是也会在损害人的过错和承担的赔偿责任之间公平衡量,以此来制定具有效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