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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兜售资料诈骗团伙获刑

发布时间:2013年2月18日 永城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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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们是綦江区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新的《劳动法》于去年开始实施,今天我们检查贵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今年4月初,四川一诈骗团伙流窜到重庆市綦江区文龙、古南、三江等11个街镇,冒充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在6天时间内跑遍该区一半以上的街镇,招摇撞骗29次,骗取现金8610元。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薛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罗云强有期徒刑七个月,刘成康拘役四个月。

  看电视学方言作案携带地图册

  该团伙两男一女共3人,根据自身条件进行了详细分工。薛强平时不但语言较多,而且还会分析他人心理,就负责与受骗对象进行交谈;罗云强为女性,虽然身材娇小,但反应灵活,写字速度很快,便负责开票据;刘成康不善言谈,性格较为内敛,就负责发放资料。

  由于三人均是外地人,为了更好地冒充当地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晚上看电视的时候,薛强专门收看重庆电视台的地方频道,重点看方言剧,跟着学重庆话,不久便能说出一腔正宗的“重庆言子”。同时,为了准确选择行骗线路和地点,该团伙还随身携带了一本重庆地图册,每次作案时都会把地图册作为导航,很少迷路或走错路。

  佩戴证件上岗“早九晚五”耍双休

  该团伙在作案时,每人胸前都会挂一个印有“重庆劳动保障”的工作证,正面有姓名和编号,反面有单位地址、办公电话和监督电话。同时,为了提高行骗的成功率,三人还严格按照政府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作案,坚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上班”,中午还要休息两个小时,周末和节假日放假,尽量避免引起受骗企业的怀疑。

  在兜售资料时,该团伙根据受骗企业的规模大小,拟定三种收费标准,即390元/套、290元/套和190元/套。在成功骗取对方购买资料后,还为其出具《重庆市人事管理协会统一收据》三联单收据,项目填写资料费,并加盖“重庆市人事管理协会财务专用章”。整个行骗过程和手法足以以假乱真,让人深信不疑。

  前后不过三句话不上当都难

  “你请了工人没有,有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给员工购买保险?”

  “按照新颁布的《劳动法》,如果检查到用工单位没有履行上述手续的话,要付给工人双倍工资哟!”

  “我们带了些宣传资料,请你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果买了我们的资料,保证你一年内不会被查处。”

  这就是该团伙作案惯用的“三部曲”,首先问明受骗企业的基本情况,接下来给受骗企业负责人阐明后果,最后再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三人偏好于选择城郊和乡镇地区,找一些规模较小,用工较少,在用工手续上可能不规范,并且劳动部门有管辖权的小型厂矿企业和农村店铺作为行骗对象,如木材加工厂、废品收购站、汽车修理厂、超市、商场等。据该团伙交代,他们主要是利用这些厂矿企业负责人不愿与政府部门接触的心理,冒充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行骗,身份就不容易被识破,而且成功率很高。

  工资为底薪+提成还报差旅费

  该团伙兜售给被骗企业的资料都是过期的《职业》、《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旧杂志,以及《中国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汇编》、《重庆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汇编》等没有经过国家核准公开发行销售的书籍,一套资料价值不超过50元。

  运气好时,该团伙每天能做10多笔“业务”,收入自然也十分可观。为此,三人还制定了详细的“收入”分配办法,其中薛强作为牵头人,负责管账并给其他两人发工资,罗云强和刘成康为2000元的底薪,再加20%的业务提成(190元的提40元、290元的提60元、390元的提80元),同时还统一报销吃、住等费用。

  法网恢恢锒铛入狱自食苦果

  今年4月24日,该团伙流窜到关坝镇一汽修厂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强、罗云强、刘成康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薛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罗云强、刘成康起次要作用,系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