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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路边修牛车 汽车失控酿惨剧

发布时间:2014年1月23日 永城知名律师  
一驾驶员未按操作规范驾驶车辆上坡,导致车辆失控下滑,撞倒正低头修牛车的村民,导致该村民治疗无效死亡,酿成惨剧。近日,云南省砚山县法院对这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熊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

  2012年8月31日下午,熊某像往常一样开着小型普通客车载客,经过砚山县维摩乡某村,该村有一处小坡路段,此时,村民施某拉着一张牛车在小坡下的木材销售点准备购买木料,因牛车出现故障施某蹲下来修理牛车。熊某的小客车正开上小坡,突然车子失控,熊某驾驶的小客车迅速倒退下滑,“嘣”的一声撞倒了正在修理牛车的施某,熊某下车查看时施某已倒在血泊里,施某被立即送往该村卫生所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施某系交通事故致脑颅损伤死亡。事情发生后,熊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熊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熊某与被害人家属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三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98429.5元;被告人熊某赔偿死者家属25200元,共计123629.5元。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肇事,致施某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熊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自首,并且熊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已履行完毕协议内容。审理中被告人熊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