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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育能力男子老婆怀孕 离婚家产全部归其所有

发布时间:2014年1月29日 永城知名律师  
    郧西一男子没有生育能力,老婆竟然怀孕了。昨悉,他为此索赔2万元,获得法院的支持。

  家住郧西某镇的吴某,与同村的张某于1996年1月8日登记结婚。张某没有生育能力,两人抱养了一个儿子。2005年4月,吴某在北京打工时与郧西老乡李某同居。2008年2月16日,吴某回家生下一女婴。张某对此不满,在小孩满月后就对吴某动粗。

  今年8月,吴某起诉要求离婚,张某则要求其赔偿2万元。近日,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由吴某抚养,养子由张某抚养。吴某的嫁妆及其它家庭财产2万余元均归张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