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刑事抗诉如何提交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4年2月7日 永城知名律师  
    近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被告人潘某获取其朋友肖某信用卡密码后,将肖某的一张信用卡盗走。同年8月,潘某先后多次从自动取款机提取该信用卡内现金,总计15.3万元。案发后,潘某的亲属退还失主肖某16.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且数额特别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潘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09-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