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探视带回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6日 永城知名律师  
  

  网律师为您解答网法律咨询解答:探视带回住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

  网网友问:离婚后,孩子归我抚养,他每月都给抚养费800,但一直未看孩子,他每月有一次探视权。现在,他要求孩子给他带回去过夜,过2天再带给我。我不答应,我说看看可以,但不能带回去过夜,因为他以前酗酒,并有暴力行为,还经常出入酒吧,ktv,彻夜不归。他妈妈养猫,带猫上床睡觉。请问我可以拒绝他的要求吗

  网律师解答: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