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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强奸未得逞 罪行泄露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年8月8日 永城知名律师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未遂的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12年10月9日,张某、陈某和赵某把中学生小红、小丽从学校带走,来到泰来县某饭店吃饭并让小红和小丽陪着三人喝酒,吃完饭后三人强行把小红和小丽带到泰来县某理发店内,张某不断纠缠小红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陈某不断纠缠小丽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小红和小丽均不同意,张某和陈某便不让小红和小丽离开并继续纠缠,赵某见无利可图便自己回家了。小红和小丽的父母见孩子放学没回家便联系学校老师,学校老师和二人父母终于在某理发店发现小红和小丽,张某和陈某见有人找来便迅速逃走,二人父母和学校老师了解实情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10月10日,公安机关在张某和陈某的家中将二人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二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由于二人均未满十八周岁,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泰来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