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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推进交通安全村、校、社区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永城知名律师  


新形势下如何使交通安全宣传更好地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是公安交警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农村和社区中开展建设“交通安全村、校、社区”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常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加强安全村、校、社区建设,是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新时期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的必由之路。

一、当前交通安全村、校、社区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安全村、校、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未能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由于过去在创建工作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存在浮在表面,缺乏深度,应付了事的现象,致使很多群众对交通安全村、校、社区的创建工作不感兴趣,也不甚了解,认为与已无关,甚至认为交警是在摆样子,导致村民、居民对创建责任民警的工作不予配合支持,使创建过程各种活动难以开展。同时,基层交警部门自身对交通安全村、社区的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没能把交通安全村、校、社区的创建工作提高到新形势下开辟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有效途径的高度上来认识,限于警力不足,没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没有指派专人专职负责抓创建工作,只是疲于应付,使许多创建活动流于形式,流于走过场,收效甚微。

(二)交通安全村、社区建设资金严重短缺。要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社区起码要有一些软硬件设施的投入,要配置一些交通标志性设施,而这些设施的投入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在创建工作中,一些行政村、社区只能提供办公场所,有的行政村连办公场所都无法解决,更谈不上有条件开辟交通安全活动室,置办宣传材料了。目前交通安全村、校、社区的创建工作多数是靠交警部门一家在唱独角戏,资金的投入全靠交警,造成交警自身不堪重负的局面。

(三)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社区的责任民警素质参差不齐。目前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基层交警中队的民警具体来抓。由于中队民警本身还身兼繁重的勤务管理任务,从时间上、精力上都有些力不从心,加上许多中队民警自身不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和宣传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素质,对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和创建方式方法自己都心中无数一知半解,给创建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交通安全村、校、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存在脱节现象。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能否保持后劲不衰,这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否切实际、与责任民警的工作作风是否扎实、与民警的责任心是否强都有着很大关系。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社区是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联系的,创建工作能否给他们带来实惠,能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才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过去我们交通安全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只注重管理和宣传,服务滞后,使创建工作失去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吸引力,群众甚至把创建工作当作一种负担,产生排斥心理,不愿配合与参与,使创建工作失去群众基础,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拓展。

二、关于交通安全村、校、社区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责任制,以确保安全村、校、社区建设有序运作。

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社区是一项艰苦而又细致的群众性工作。创建活动能否取得成效,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安全村、校、社区赖以生存的关键。要充分发挥当地党委的核心作用,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交通安全村、校、社区创建工作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由公安交警、安监、文明、工商、教育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居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村、安全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最终把创建工作纳入全社会系统工程,使创建活动遍地开花。同时,要在各安全村、校、社区建立健全起交通管理基层组织。在各行政村和大的自然村中建立起交通安全协管组,由村治保主任担任组长,聘任责任心强和业务能力强的青年积极分子担任交通安全协管员,使农村的交通安全创建工作得以落实。组建社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治安民警、社区责任交警、居民代表组成,形成“多位一体”的长效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辖区交警部门可实行中队与行政村、街道挂钩,责任民警与村民委员会、社区结对子的管理模式,村、社区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应明确其本身以及辖区交警中队领导和责任民警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奖惩考核办法,规范责任民警工作,同时要将责任管理目标分解细化,使之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使创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大创建资金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村、社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安全村、社区的建设要做到软硬件设施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离不开资金作后盾。由于基层交警部门没有支付这笔资金的能力,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协调,财政专项拨款,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资金补助,专款专用。同时各安全村、社区交通安全委员要与各组成部门通力合作,群策群力,因地制宜,共同筹集资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把资金花在刀刃上。农村要建立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设立固定的宣传墙报,在村内和公路两侧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警句。社区要建立集授课宣传、图片展览、实物展示、流动宣传于一体的交通安全电教室,开辟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快实现微机管理,将社区各类交通管理台账录入微机,加强社区交通安全的内业管理。社区内还应该划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场所,设立明显标志,施划永久标线,组建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队,为今后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针对农民和居民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创建活动,使宣传教育进村入万家。要使以农村、社区这两块基地为重点的交通安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达到交通安全法规家喻户晓、人人遵守的目标,必须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形式上下功夫花力气。要经常组织开展适应农民和居民自身特点,适合他们口味,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用发生在群众身边和他们关心的典型事故作为警示案例,在群众心中敲起交通安全警钟,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自然地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在农村可以通过送戏、送电影下乡进村、举办交通安全对联征集、有奖交通安全知识竞猜等形式,使交通安全村建设越办越活,不断增强创建活力。在社区可以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社区文化领域延伸,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娱乐生活。可以成立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队,可以重新编制一系列切合农民、居民不同口味,可读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读本、挂图、vcd、幻灯片,确保创建活动中农民和居民学有读本、教有材料。

(四)立足实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增添创建工作的后劲。如何使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真正融入到创建工作中去,这就需要交警部门必须抓住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以交通安全工作与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切入点,把创建工作真正落在最实处,才能取得成效。安全村、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应该充分体现宣传教育、管理、服务三方面功能,决不能倚轻倚重。在创建活动中,交警部门应积极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活动,及时为村民办理摩托车年检业务。在农村和社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起“五簿”管理制度,即建立机动车登记簿、驾驶员登记簿、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登记簿、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登记簿以及逾期未审验驾驶员登记簿。从机动车和驾驶员源头管理入手,及时掌握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异地变更等第一手资料,把安全村、校、社区的驾驶员和车辆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之中。为方便群众,交警部门还可以设置“警民交通安全联系箱”,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经常为群众提供爱心督促和提醒服务,在安全村、安全社区的驾驶员、车辆临近年审年检报废时,预先提醒,减少其超期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对重点驾驶员建立帮带制度,一名重点驾驶员指定由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民警进行帮带,对困难的驾驶员家庭主动上门服务。拓展警民感情沟通渠道,提高群众对交警的信赖程度,激发群众积极参与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村、校、社区的热情,使创建工作出现后劲不衰的好势头。

(五)加强创建责任民警和交通安全联络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创建质量。面临新的形势,宣传民警同样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宣传民警必须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不仅要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传业务知识以及掌握车驾管等业务本领,而且交警部门要定期对创建责任民警进行业务岗位培训,有创造性地开展一些交通安全知识教学演讲比赛、创建经验交流现场研讨会、“我与创建单位警民情深”有奖征文、走出衡阳异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使责任民警在实践中不断地提高自己业务水平,更好地去指导、协助基层安全村、校、社区开展创建工作,从而使我市交通安全村、校、社区创建工作实现质量和等级的飞跃。同时,对聘请的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安全联络员也要适时地进行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成为我市交通安全村、校、社区创建工作的生力军。这对于解决创建工作中目前存在警力严重不足,部分地区管理失控等问题,也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有助于推进衡阳市交通安全社会化的管理进程。(何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