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朋友好心相邀喝酒 酒后强奸朋友老婆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永城知名律师  
同是乡里乡亲,本应以礼相对、和睦相处。然而,广西靖西县安宁乡人杨山(化名)在同村屯好友相邀喝酒后,趁机强奸了朋友的妻子,这种让人不齿的罪恶肮脏之人,是要受到法律严惩。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法院对此强奸案作出判决,判处杨山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3月23日晚21时许,覃某正在自家与几个朋友喝酒,此时同村屯的杨山从路过覃某家门口,覃某看见后,就热心的邀请这位同乡朋友一同喝酒。席间,覃某的妻子也在,几碗酒下肚后,杨山一双色眼睛总是有意无意地盯着覃某妻子,图谋不轨。喝完酒后,几个朋友就在覃某家打麻将,之后大家离开覃某家转到别处去玩。24日凌晨0时许,杨山独自先离开大家玩乐的地方,回家途中路过覃某家门口时见大门还开着,就产生了奸淫覃某妻子何某的念头,他潜入覃某家里并直奔卧室。此时,覃某的妻子何某已熟睡在床上,杨山爬到床上实施奸淫。

  法院认为,杨山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