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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正规化建设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4日 永城知名律师  



2005年全省聊城正规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省总队、市局和支队正规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公安交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四统一、五规范”为基本内容,按照支队提出的“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先易后难、抓好示范,重点突破、力求实效”的总体原则,采取“分布实施,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加大硬件投入和软件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安交警队伍组织机构、教育训练、内务管理、执法执勤、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进程,稳步推进正规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年内,全市提报达标的7个交警大队、27个交警中队、5个警务工作站、10个车管所、7个事故处理部门全部通过了支队和省总队的达标验收。
一、2005年度正规化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综合2005年度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情况,主要呈现以下几大突出特点:
(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硬件建设统一规范。搞好正规化建设,硬件投入是基础,必要的营房和设施建设在正规化建设过程起到了推动和促进的作用。在2005年度正规化建设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高效、规范、优质、节俭”的要求,不断加大资金、装备的投入力度,严格规范基础设施改造、警用器材装备建设,特别是注重加强对基层一线的装备投入,从外观标识、营房改造、装备投入、用品设置等方面,进一步达到正规化建设要求标准。主要体现四个原则:一是勤俭节约原则。为切实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使之发挥出最大作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本照“能改不建,整合精简、优化组合”的原则,对办公场所重新布局,对原有设施进行调整,并努力挖掘内部潜力,利用现有条件,建起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荣誉室、警用器材装备室等室内场所42个,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创造最大的实际效能。莱阳大队通过对乡镇中队营房的改造和扩建,增设了交通违法处理、车辆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窗口等办公场所500余平方米。龙口大队将原交警四中队闲置的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更换了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环境,加快了正规化建设进程。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累计经费投入6950余万元,扩建和改建办公场所70余处。二是优质高效原则。按照“有利于提高效能,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增强服务”要求,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办公设施进行了合理整修,使其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特别是在车管所营业大厅的改造方面,开放式柜台高度由原来的1.2米降低为80厘米,拆除了铁栅栏、玻璃幕墙等生硬隔离设施,实行了敞开式“透明化”办公;设置了电子显示屏、空调、公用电话、复印机、休息桌椅及办事程序指南,合理调整车管业务岗位,将能合并的窗口尽量合并,实行了内部传递业务手续一条龙服务,给群众办事提供了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便民利民措施。截止到目前,除牟平和长岛大队外,其他大队车管所大厅全部改造完毕。三是规范统一原则。按照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标准,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制作单位门牌110余块、标志牌730余块、办公室牌980余块、各类职责制度看板900余面,实行了外观标识的整齐划一。同时,从办公楼的整体装修、办公区域的划分、标志标牌的设置、各种看板的悬挂等方面做到统一规范;对办公室、值班室和各类库房应摆放什么、不应摆放什么,具体怎么摆放都做了具体规范,使办公区域布局进一步合理化,外在形象更加规范严整,真正实现直观上有起色、实质上大迈进。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更换各类标牌2730余面,购置办公用品8300余件。四是向基层倾斜原则。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单位积极投入资金加强乡镇中队、警务工作站警用装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期间,支队和各单位共购置摄像机9台、车载电脑4部、打印机23台、录音笔18支。蓬莱大队统一配发现场勘察箱,使事故民警勘察工具一应俱全。莱州大队更新了道路交通治安监控系统,完善了以电子抓拍、道路监控、智能信号等系统为主体的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应用体系,初步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技化。
(二)重点突出,循序渐进,软件建设初见成效。在不断加大硬件投入的基础上,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省厅党委确定的“规范教育训练强素质、规范执法执勤促公正、规范内务管理树形象”为重点,始终坚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制度建设、教育训练、执法执勤、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等软件建设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制度规范渐成体系。按照正规化建设标准要求,各单位把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作为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的硬措施,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系统归纳分类,健全职责制度,完善簿册登记等有效措施,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修订,健全完善了包括工作制度、教育培训、执勤执法、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内务管理、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各个方面制度7大类146项,建立各类正规化资料档案2950余份,明确了各个岗位人员的具体职责,全面提升了队伍管理的正规化建设水平。开发区大队提出了流程化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措施,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处理好效率、质量、成本三者关系入手,将交通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以流程化的方式予以规范。二是纪律作风逐步养成。各单位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市局出台的《烟台市公安民警礼仪规范》为核心,全面规范全体民警的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真正使公安民警举止端正、行为规范、纪律严明,树立公安交警队伍良好风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全部实行了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承诺制度,并在窗口单位统一警务公开内容和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接待服务用语、统一服务设施、统一基础台帐,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执勤执法得到改善。针对基层重实体、轻程序的工作实际,各单位紧紧抓住改善服务态度,提供办事方便,提高工作效率三个重点环节,对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违法处理、路面勤务、非现场执法等执法岗位,依法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形成了涵盖20多个执法行为的2000条执法程序,使执勤执法更加公正公开,案卷管理更加统一规范,执法行为更加合乎标准。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勤务巡查和事故案例分析制度,切实做到抓制度,严格规范;抓责任,奖罚分明;抓监督,不留空隙;抓查处,严肃认真。莱阳大队把牢凭证的领取、交接、作废三个环节,建立了法律文书使用前登记制度、交接过程监督制度、凭证作废三级审批制度,有效避免了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四是练兵机制初步形成。本着“立足岗位、贴近实战、学以致用”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民警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教育培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了集中教育、培训考试、脱产培训等学习制度。同时,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民警业务工作水平。蓬莱大队积极推行“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训练模式,并严格落实训练经费和训练设施,建立兼职教官队伍,确保培训练兵工作取得实效。2005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组织各类不同范围的集中培训练兵活动290余次,全面推动了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示范引路,亮点带动,先进典型作用凸显。为确保正规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顺利完成,支队在确定了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确定了基础条件较好的龙口大队、莱州大队三中队、莱阳冯格庄警务工作站、招远大队高速中队、蓬莱大队事故中队和龙口大队车管所作为示范点,先行一步,创造经验。在支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支持下,示范单位积极树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三种意识,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高起点运作、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高水平发展,从硬件投入到软件建设,从内务规范到业务规范,坚持政策法规和条令明确的先抓,坚持基础性工作先抓,坚持薄弱环节先抓,坚持投入少、见效快的先抓,由表及里,由易至难,突击推进。在不到40天的时间里,示范单位的正规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不仅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较高评价,也为其他单位的正规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样板,树立了榜样。同时,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培植自己的“亮点”,打出自己的“招牌”,树立自己的“特色”,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从而积极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开发区大队建立的由普通民警组成的民警管理委员会制度就是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民警素质的一个“典范”。民警管理委员会被赋予监督考核、意见反馈、中层干部评议的权力,将等级化管理的日常考核工作由领导评议变为民警考评。民警委员在参与队伍管理和业务考核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报审议,从而激励民警积极参与队伍管理的意识,实现队伍管理和民警队伍素质的双提高,在潜移默化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二、目前正规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2005年度的正规化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正规化建设的内涵不清、重点不明,片面的认为只要抓好营房和装备建设,就是抓好了基层基础工作,正规化建设就上了水平,重硬件、轻软件,重形式、轻效果,从而导致措施不实,落实不力。二是整体发展不平衡。由于受领导重视程度、地方基础条件、管理机制及工作侧重点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各地正规化建设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大队超额完成了2005年度正规化达标任务,而部分县市区大队虽然也完成了任务,但达标水平偏低、标准不高。同时,从2005年年底检查验收的情况看,基层单位明显优于大队机关,县市区大队明显优于直属大队,各地正规化建设发展水平失衡,不利于整体持续有效发展。三是合力作用发挥不佳。尽管正规化建设工作层层有任务,人人有压力,但齐抓共管、相互协调的合力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个别民警甚至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抓正规化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事,自己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行了,出现了“少数人干、多数人看”的现象,没有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四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从基层公安机关制度建设现状来看,至今仍处于较低层次,还没有形成一整套长效、科学的管理制度体系。其突出问题包括:一方面,不少制度是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的临时性规定,调研论证不足,内容粗放,缺乏合理性、有效性,甚至出现为了应付检查而临时抱佛脚的现象;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够,甚至相互矛盾;缺乏配套责任要求和操作规定,没有做到实体与程序配套;制定的制度缺少连续性,不少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落不到实处。另一方面,教育学习记录、党团活动、工作例会等制度内容空虚、流于形式;民警思想状况、交通勤务情况等分析性制度浮于表面、缺乏深度;各项应急预案不切实际、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五是细节方面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在抓重点、抓建设,追求单位面貌焕然一新上做足了文章,而忽视了细节上的统一、规范。正规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重点突破没错,厚此薄彼却是偏差。类似原始材料积累少,建档不规范等细节上的不足,已成为正规化建设中的一个“大问题”。比如,涉及内务管理、教育训练等方面往往以资料来体现,如果不注重原始材料的积累,没有图文并茂的档案资料,即使各项工作做的再好,效果再突出,也无法体现出来。
三、2006年度正规化建设工作努力方向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警察职业的性质、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并运用统一、科学、有效的标准,调整和规范公安队伍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其目的是构筑指挥畅通、内容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的整体格局。200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年内的工作目标是:全市2/3的交警大队、交警中队以及全部的车管所、警务工作站基本实现正规化。搞好队伍正规化建设应着重把握好“四个环节”,处理好“四种关系”:
----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典型引路。要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好示范的引路作用,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树立和推广工作。要注重培植“亮点”,打出“招牌”,树立新“特色”,真正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要大张旗鼓地表彰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适时组织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正规化建设的深入健康开展。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规化建设给公安队伍带来的明显变化,努力营造上下齐心协力、内外共同促进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为正规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注重细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由许多零散琐碎的细节问题有机组成的,开展正规化建设工作就是将其中的各个细节问题进行统一和规范,并配备相应的制度给予最大限度的制约,从而使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都能够科学有序的运转。过去的一年,随着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日趋规范和完善,办公环境、办公秩序、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内务管理等方面都有了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及全体民警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枝一节抓起,共同努力形成的。只有在管理上注重细节变化,抓住细微之处,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才能切实形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令行禁止的行为规范,队伍的整体效能才能得到全面提升。所以,在基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引入细节管理理念,把强化细节管理作为基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突破口和主要任务,必将在实践中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安队伍管理粗放的问题,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执行力,促进基层公安执法执勤和队伍教育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

(三)加强保障。要紧紧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公安工作的有利时机,实事求是向党委、政府反映公安机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加强各项警务保障,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要建立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警力配置制度,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为原则,制定科学的警力配比和配置标准,解决机构过多、层次过多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警力资源整合到位。要建立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财、物保障机制,确保经费、装备解决到位。一方面,基层一线要统筹规划,开源节流,挤出专门的资金,确保基层基础工作的经费到位。另一方面,基层一线要主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基层一线用于基础工作的软硬件建设。
(四)持之以恒。正规化建设是“二十公”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长远建设,不是阶段性的工作,也不是一时的任务。所以,我们必须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开展工作。一方面要有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从现在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进一步抓好现有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抓紧整改队伍建设中严重阻碍正规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形象迅速发生一个新的变化。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和健全正规化建设领导、指导、考核、监督“四位一体”的运作模式,把正规化建设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长期化”的“四化”要求,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正规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软件建设上。在正规化建设初期,开展正规化建设要有硬件建设内容,要加大经费投入,从办公环境、设施装备、外观标志等方面加以统一。没有起码的“硬件”即物质条件,肯定是不行的。应该说,正规化建设是一项形象工程,要营造浓厚的执法环境,体现公安机关执法的严肃性,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使规范执法和优质服务具备实实在在的载体。但决不能一味地、片面地强调物质条件的作用,我们必须看到人与物相比,人是最根本的因素,“硬件”最终要通过“软件”来发挥作用,我们不能以物质条件的相对不足为理由来消极对待正规化建设,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软件”建设上,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提高人的素质上,以“软件”弥补“硬件”的不足,从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使队伍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尤不可一味地追求形式上的完美,而忽视民警队伍内在素质上的提升,要坚持在执法规范、文明服务、教育训练、管理考核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有效避免执法过错,才能实现形式和内容的内在完美统一。
(二)正确处理好循序渐进与只争朝夕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正规化建设。正规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到的,不能急功近利,要有长远打算、总体规划。但这决不是说,正规化建设可以慢慢来搞,相反,它需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从现在抓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抓好阶段性的工作,争取每年实实在在地解决几个问题。只要真正这样做了,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才会扎扎实实地向前迈进,才会有实质性的进步。同时,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把各项目标分解为看得见、摸得着、操作性强的子目标,由易至难,突击推进,坚决实现既定目标。要针对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列出具体的进度时间表,既要有总体任务的明确分工,又要有阶段性工作的责任细化,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正确处理好正规化与争创人民满意的关系,为规范化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正规化建设的目的是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最终达到群众满意。因此,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正规化建设的根本标准,推进正规化建设中的各项工作都要充分体现这一点。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我们的一些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犯法和各种腐败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从制度上防止和遏制违法案件和各种腐败现象发生;就应当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正规化建设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到每个民警、每个工作环节当中去,以正规化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争创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不断把正规化建设推向更高层次。正规化建设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总结的过程、提高的过程,是对经验教训、成功与挫折的总结,并把好的经验上升为规范化理论,指导实践。因此,正规化建设不能离开原有的工作基础。只有对公安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理性思考、科学提炼,才能寻求具有针对性、主动性的有效措施。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正规化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人和国家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正规化建设的内容需要不断更新,水平也要不断提高,必须以改革谋发展,以创新求进步。因此,在正规化建设过程中,不能墨守成规,而要积极创新,要在原来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有改革、有突破,我们的建设才能有质的飞跃。具体说来,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创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好正规化建设工作;要与时俱进,把队伍正规化建设同时代发展相结合,赋予正规化建设鲜明的时代性。二是要从工作方式上创新。无论是在对民警的思想教育还是对大队、中队硬件的配置完善,我们都要在实用的基础上体现出创新,要采用高效率的工作方法,在各项工作中锐意进取,敢于追求突破。三是从队伍管理机制上创新。把正规化建设纳入长效机制、等级化管理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中,要主动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营造一个鼓励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民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探索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从而自觉提高服务水平和规范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