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婚假与产假相关法律规定内容什么呢?各地法规规定与国家的法律规定有不一样,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需要了解。下面就由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产假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8天产假。
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正常产假98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43天了。
全国各地区婚假规定
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全文阅读】
了解更多的结婚知识,请点击婚姻法首页。